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印章管理,保证印章使用合规、确保安全,经2025年3月3日学院班子工作会议研究,学院行政公章、党委公章、执行院长方章、党委书记方章的使用需履行事前审批程序。
一、申请流程
(一)下载用印审批单:登录学院主页公告通知栏,下载并填写《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用印审批单》。
(二)审批签字
1.行政公章、党委公章
(1)重大事项(如开展国(境)内外交流合作,涉及学院人事、财务、干部、资产,学生毕业、就业、奖惩等事项)
行政事务→ 执行院长或党委书记签批
党委事务→ 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签批
学生事务→ 党委副书记签批
(2)日常事务(如相关证明、就业、介绍信等日常事项)
行政事务→ 院系(中心)负责人或行政主管签批
党委事务→ 院系(中心)党务主管或党务秘书签批
学生日常事务→ 班主任或教学秘书签批
2.执行院长方章、党委书记方章
(1)使用执行院长方章,须经院长本人签批
(2)使用党委书记方章,须经书记本人签批
二、用印
用印申请人持审批完成的申请表及材料至人文楼A403办公室用印,联系人:黄玉明,联系电话:0551-63600497 ,13615690466
三、各系、中心、研究机构要加强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安全。
四、《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印章管理规定》正在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草拟中,待完成审批后正式施行。
五、本通知从2025年3月4日开始实施。
特此通知。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