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者:黄玉明发布时间:2021-04-08浏览次数:430

考古学

Archaeology 

(学科代码:0601)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掌握考古学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具有较为完善的考古学核心与专业知识体系,具备扎实的考古材料获取、分析与研究的能力,熟练掌握一种以上科技考古和文物保护实验方法,能运用外语开展相关国际学术交流,能够胜任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科研和教学等工作。

二、主要研究方向

1.   先秦考古(新石器时代考古、夏商周考古等)

2.   科技考古(冶金考古、陶瓷考古、生物考古、环境考古、同位素考古、新兴技术考古等)

3.   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传统工艺、博物馆学等)

三、课程类型和学分要求

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取得的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7学分,硕士学科基础课不少于9学分,硕士专业基础不少于6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9分,开题报告1学分,学术报告1学分。

四、研究生培养过程要求

1.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及评审过程是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开题报告的时间由研究生根据工作进度情况确定,一般应在硕士培养阶段的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由硕士生所在学位点组织;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由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副高级以上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不包含导师);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二的评审专家同意方可通过;开题报告不通过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在下一学期重新开题。

2.毕业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的毕业答辩具体要求参见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

3.学术交流:鼓励研究生参加本学科高水平学术会议,且作学术报告。

4.学术报告: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听取不少于16场次的学术报告会,并得到报告会组织单位的认定和学科点的认可;在学期间必须在院系组织的学术报告会议上做学术报告至少1次。

五、选课要求和课程设置列表

1.  公共必修课和素质类课程列表由学校统一设置和要求。

2.  超出学分要求的基础课,学生可以申请调整为专业选修课。

3.  研究生中途由其他专业转入本专业的,应按照本专业课程要求补修课程,已修课程符合本专业要求的,可以计入学位课程学分。

4.  研究生选修本专业培养方案以外的研究生课程,经导师签字同意,可以算作本专业的专业选修课。

5.  研究生补修本科生所获学分不计入学位课程学分。本科为非考古学专业的,应修完本学科所规定的所有专业基础课。

6.  本专业课程设置列表如下:

类型

编号

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ARCH6001P

考古学通论

60

3

 

ARCH6002P

科技考古概论

60

3

 

ARCH6003P

文物保护概论

60

3

 

ARCH6004P

考古与科学

60

3

 

ARCH6005P

文物保护科学

40

2

 

ARCH6006P

考古学理论与方法

40

2

 

ARCH6007P

考古学实习

120

4

 

 

 

 

ARCH6401P

中国古代史

60

3

 

ARCH6402P

新石器时代考古

60

3

 

ARCH6403P

夏商周考古

60

3

 

ARCH6404P

秦汉考古

40

2

 

ARCH6501P

冶金考古学

60

3

 

ARCH6502P

陶瓷考古学

60

3

 

ARCH6503P

植物考古学

60

3

 

ARCH6504P

动物考古学

60

3

 

ARCH6505P

环境考古学

60

3

 

ARCH6506P

地质考古学

60

3

 

ARCH6507P

史前玉石器科技史

40

2

 

ARCH6601P

文物光谱分析

60

3

 

ARCH6602P

考古化学导论

60

3

 

ARCH6603P

资源考古学导论

60

3

 

ARCH6604P

考古年代学

60

3

 

ARCH6605P

定量考古学

60

3

 

ARCH6606P

古代材料分析技术

6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