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新开课程的通知

发布者:贾倩发布时间:2022-09-02浏览次数:10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2023年春季学期新开课程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拟开设课程的院系及老师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9月19日9:00。

申报途径:

开课教师登录新综合教务系统,网上填写提交新开课程信息及教学大纲,以及相关教材信息。经开课单位和学校审核后入库。

申报基本要求:

  1. 新开课程应有明确的开课目的,并具备开课所需要的教学条件。

  2. 新开课程的课程名称要规范合理,符合学科标准和国际标准。

  3. 新开课程的学时、学分可根据课程需要而定,但要符合我校学时学分比例的要求(理论20学时1学分,实验实践40学时1学分)。

  4. 核心通识课程原则上要求采用五等级制记载成绩,若新开课程拟使用其他评分制,需说明理由。

二、申请审核:

新开课程审核流程详见:https://www.teach.ustc.edu.cn/service/svc-teacher/12512.html

审核通过的课程将入库上网并进入课程执行管理流程。未经审核通过的课程原则上不能再次申报。

三、联系人:

通识中心:刘佳月 63607584 jiayuelll@ustc.edu.cn

教务处:熊明艳 63603497 myxiong@ustc.edu.cn

教务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