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有关通知精神和学校专项巡视整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对现行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校人字﹝2025﹞123号)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勤范围 1.教职工因公(如开会、学习、考察、交流、合作研究、招生宣传、取送材料等)前往工作常驻地所在城市以外的境内地区出差,应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 2.对于学校已批准的因公出国(境)、校外挂职、派驻、借调、学习、执行任务、兼职、兼聘/双聘,以及因公在工作常驻地所在城市内办事的,教职工出行前应向所在单位报备。 3.教职工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应向所在单位请假。 二、关于因公外出审批报备及因私请销假等手续办理 为方便教职工办理因公外出审批报备及因私请销假等手续,提升单位考勤管理工作效率,学校同步建设了“教职工考勤(含干部)”系统。自2025年7月1日起,教职工申请因公外出及因私请销假,请提前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的“专题服务”登录该系统办理相关手续,所在单位进行线上审批。其中,因公外出未履行审批报备程序的,原则上不予报销相关差旅费(不含6月30日及以前已出行的情况)。 三、关于单位考勤管理 自2025年7月起,各单位的每月考勤结果应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次月8日前将考勤结果统计表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如遇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报送时间可相应顺延)。 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应深刻理解严明岗位工作纪律、规范考勤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遵规守纪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秩序。学校将不断完善考勤管理制度,细化监督措施,通过动态抽查、大数据分析比对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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