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吴辉、杨秀木两名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者:贾倩发布时间:2025-12-17浏览次数:1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条、第五十六条以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字〔202376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我校拟以下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具体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生类型

符合以下情形予以退学处理

1

BJ16024007

吴辉

博士

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

2

BJ17105001

秀木

博士

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

如对本处理意见有任何异议,研究生可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院系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如无异议,或者陈述、申辩的理由不成立,我校将作出退学处理决定。

联系邮箱:zc18@ustc.edu.cn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

202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