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1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第二批)遴选的通知

发布者:刘燊发布时间:2021-10-22浏览次数:194

根据工作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启动2021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第二批)遴选工作。网上申报时间为11月10-20日,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促进与俄乌白三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专家学者根据研修计划和科研需要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为期不超过 3 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一年内至多可申请 2 次资助,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不超过(含)3 个月。

2.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全部在国内一次性预发。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1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 周岁(196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1960 年 1 月 1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四、选拔办法

1.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申请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5月 10-20日;第二批:11 月10-20日。

申请人须于规定的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3.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6月底/12月底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 http://apply.csc.edu.cn 查询。录取通知将及时发放至受理单位。

六、派出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申请次年的 12 月 31 日。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3.派出前需完成校内派出手续,具体请咨询国合部。

七、咨询方式

校内联系人:晏文静 联系电话:63602769  电子邮箱:abroad@ustc.edu.cn

CSC联系人:刘松、黄玥玢 联系电话:010-66093559/3933 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访问学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