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贾倩发布时间:2023-06-15浏览次数:26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决定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课题分AB两类。其中,A类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设立,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现将A类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及类别

  根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指南》,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

  本专项课题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重大项目拟立项30项,每项资助经费50万元;重点项目拟立项100项,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

  二、研究周期、中期检查及结项要求

  (一)重大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4年,重点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一次,一般不超过1年。

  (二)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和译著等。

  (三)对重大项目,在立项第3年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对重点项目不进行中期检查。中检时应提交课题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成果应含至少1篇课题负责人发表的与本课题相关的高水平论文或理论文章。

  (四)申请鉴定结项前,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本课题相关的高水平论文或理论文章。重大项目不少于4篇,重点项目不少于2篇。最终结项成果为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名义出版的著作,重大项目原则上30万字以上,重点项目原则上20万字以上。所有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须标注“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中国孔子基金会课题基金项目”字样。

三、申报条件

  (一)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

6.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经费资助的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和成果。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本次课题申报通过网络平台在线进行。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主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平台”(http://keti.chinakongzi.org)(以下简称“申报平台”)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平台为准。

  自2023615日起,申报平台开放账号注册。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及时注册机构账号,登记相关信息,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课题申请人在机构账号下注册个人账号,提交申报材料;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申报材料无误后,在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分别上传签字盖章的PDF版本《申请书》(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及附件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80M)。本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报送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请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本次课题申报于2023625日开始。

  五、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按照本通知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常见问题答疑》的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申请人同时填写《申请书》A表、B表,特别是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请申报人于720日前在系统填写完相关材料,并将电子版提交至文科建设办公室审核。文科建设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将盖章的PDF版反馈给申报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斌0551-63606027 报送邮箱:wkb@ustc.edu.cn

  申报平台技术保障联系人:李焕朋 18905313595

未尽事宜及附件详见: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6/t20230609_1063552.html

 

 

                                     文科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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