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贾倩发布时间:2024-12-19浏览次数:10

各院、系、重点科研机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各类岗位工作人员(不含聘期制科研人员)。

二、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其中,对德的考核从政治方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校管理、社会活动、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教职工遵循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情况。

三、考核办法和程序

1. 各单位中层领导人员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统一组织考核,其他教职工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

2. 各单位成立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3. 教职工认真对照考核内容,进行师德自评,总结全年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登陆“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系统,网上填写并打印《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表》,提交至单位。

4. 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组织教职工述职,对照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档次建议。党员教职工的师德考核结果要征求所在党支部意见。

5. 各单位对教职工网上提交的考核表进行审核,根据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意见填写教职工考核档次建议,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2024年师德考核情况一览表》并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6. 考核结果经学校审核并公示后,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

四、有关说明

1. 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按四舍五入取整,舍入逐年累计),师德考核优秀比例可参照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比例设置,一般不超过参加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35%。教职工师德考核未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

2. 初次就业(含回国工作)人员,2024年在学校工作不满9个月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9个月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并确定档次。

非初次就业人员,2024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学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并确定档次,同时必须提供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考核评价材料(如无法提供,则按不确定档次的情况处理)。

3. 经学校批准外派人员(如挂职、援派、驻外、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等),在外派期间由其所在校内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派往单位提供其在外表现情况。

4. 2024年病、事假累计超过66个工作日或事假累计超过22个工作日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不确定档次。

女教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确定档次。

2024101日(含)以后退休人员,可参加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并确定档次。

5. 教职工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做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受到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等处理的,当年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或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的,当年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或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处分,或受到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等行政处罚的,当年师德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

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考核结果。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按规定补定档次。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年度考核不合格:

1)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2)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者;

3)全年工作量不满2/3者;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者;

5)因其他原因考核不合格者。

7. 自今年起,教职工须每年在年度考核系统中对校外兼职情况进行确认,如发现兼职信息有误,请联系党委教师工作部或党委组织部(中层领导人员)进行更正,联系电话:63607806(教师工作部);63602232(组织部)。

8. 各单位应坚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对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评价工作,学校将以大数据分析、抽检等方式加强对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过程管理。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1. 202412208:0020251524:00,教职工登录系统填写考核表。

2. 202511218:00之前,各单位网上提交《2024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2024年师德考核情况一览表》,并报送纸质版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3. 待学校下文公布全校年度考核结果后,各单位统一报送《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表》纸质版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盖章确认并归档,联系电话:63603765(年度考核)、63607800(师德考核)。参加年度考核的新进人员,其原单位的考核评价材料也归入个人档案。

4. 教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考核表,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各单位要统筹做好各环节的组织安排,保障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20241219日